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规定的通知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规定的通知》(财税〔2011〕7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